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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应该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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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毫无疑问,我已经死了。
  
  是被一个抢银行的劫匪头头一枪打死的。
  
  那天我只是出门买个烤山芋而已,山芋拿在手里,还没来得及咬
  
  一口,经过一家银行时,隔着玻璃窗看见里面三个蒙面男人正持枪跟N个警察对峙。
  
  我当即就意识到这是碰上抢银行的了。
  
  原本我是可以捧着烤山芋火速逃离现场的。可惜我是个傻逼。
  
  是个好奇心极其旺盛、极其爱凑热闹的傻逼。
  
  我手捧烤山芋,凑到银行门口,往里张望。
  
  好死不死的,我正巧跟其中一个看上去像是头头的蒙面男四目相对。
  
  虽然他用黑色的大口罩蒙住了脸,但露出来的那两只眼睛却迷人无比,摘下口罩一定是个帅哥。好好一个帅哥,干点什么不好,非学人家抢银行。我正感叹着,一抬头就看见这个拥有迷人眼睛的蒙面男已经来到我面前,修长的胳膊一伸,就勾住我的脖子把我拉到了怀里。
  
  冰凉的枪眼抵到了我的太阳穴上。
  
  我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成了人质,手里还紧紧抓着烤山芋。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心想面前这么多警察叔叔,难道还保不住我一个人质?
  
  结果还真没保住。
  
  劫匪抱着人质在手天下我有的心态牢牢控制住我。
  
  警察们抱着保护市民安全第一的心态不敢轻举妄动,于是眼睁睁看着我被劫匪拉上车绝尘而去。
  
  我一路忐忑不安,好在这几个劫匪摆脱警车的追赶,逃到偏僻的地方后,便准备放我走了。
  
  结果没等我转身撒丫子逃命,其中一个劫匪突然摘下了脸上的黑色口罩,抱怨道:“可把老子闷死了。”。
  
  另一个劫匪一巴掌拍向摘下口罩的劫匪的脑袋:“蠢蛋,让那小子看见你的脸了!”
  
  我连忙闭上眼睛不去看他的脸:“我记性很差的,而且还有脸盲症,我绝对不会跟**形容你们的长相的!”。
  
  人在面对险境时,是不是都会抱有一丝侥幸心理?
  
  我原以为,自己一定不会死的。
  
  子弹穿透我的太阳穴时,我有一秒的恍惚。以为自己在做梦。
  
  倒地之前我再次跟那个拥有迷人眼睛的劫匪头头四目相对,他表情镇定,眼中没有一丝波澜,仿佛自己刚刚开枪射死的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只蚂蚁。
  
  我扑通一声摔倒在地,手上还紧抓着烤山芋。
  
  烤山芋的香味飘进我的鼻子里,那是我在人世间最后闻见的味道。
  
  于是我就这么死了。
  
  尸体是在当天夜里被一个路过的村妇发现的。
  
  毫无疑问,我已经死了。可我却仍存在于这个世界。
  
  因为,此时此刻我正站在那个杀害我的劫匪头头的豪华别墅里,无比怨念的瞪着穿着家居服的他。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正脸。五官果然跟我想象的一样好看。
  
  我再度感叹世态炎凉,谁能想到这么一位一表人才英俊不凡的帅哥会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劫匪?
  
  “杀人犯!”我整理好情绪,摆出一副狰狞的表情,愤然怒吼。
  
  劫匪头头愣了愣,上下打量我一番,道:“鬼?”。我指着太阳穴血淋淋的弹孔,吼道:“不是鬼难道是人吗!?”
  
  劫匪头头一手端着咖啡杯,一手捂住耳朵,皱眉:“不要吼这么大声,很吵。”
  
  我觉得我快要被气活了。
  
  为什么他没有被吓得屁滚尿流哭爹喊娘跪下来求我饶命?这不符合实际理论啊!
  
  “所以,你是来找我复仇的?”劫匪头头懒懒地坐在自家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喝了口咖啡。
  
  “不然呢!?难不成我是来请你喝咖啡的吗!?”我的双手蠢蠢欲动的想要掐死他。
  
  “请便。”劫匪头头毫不惊惧,顺手打开了电视。
  
  我咬牙切齿的冲上去一把掐住他的脖子,变成鬼之后,最大的区别就是力气变大了。
  
  捏死一个人类比踩死一只蚂蚁还轻松。
  
  劫匪头头好像很清楚这一点,完全没有要还手的意思,任我面部狰狞的死死掐住他。我却怂了。
  
  毕竟,我从来没杀过人。
  
  没有经验。
  
  我心不甘情不愿的放开他,冷哼:“杀了你会脏了我的手。”
  
  缓了缓,我试探性地说:“要么你去自杀好不好?”
  
  “白痴。”劫匪头头斜视着我,眼中满是对我的嘲讽和不屑。
  
  我一脚踢翻了面前的茶几。
  
  结果第二天这厮就换了个新的。
  
  “挺有钱的嘛,面不改色花着抢来的钱,真是不要脸啊。”我嘲讽道。
  
  通过几天的相处,我知道了劫匪头头的名字叫杨致远。
  
  致远。
  
  宁静致远。
  
  多么不要脸。
  
  一个杀人犯居然还好意思叫致远。
  
  “你打算在我家待到什么时候?”杨致远对我的存在感到很不耐烦。
  
  “待到我成功杀死你的时候。”我瞪视着他,“我之所以没有像正常鬼魂一样投胎转世,就是因为对你的怨念太大了,不杀死你难解心头之恨!”
  
  什么样的方法能够既不脏了我的手,又能成功杀死他呢?
  
  附到别人身上,然后借别人的手干掉他?
  
  可那岂不是害一个无辜的人成了杀人犯?
  
  我做人一向宽厚善良,实在不忍心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
  
  于是日子在我的优柔寡断和杨致远的冷淡漠然中一天天度过。
  
  某个晚上,杨致远又打扮成了一副劫匪模样。
  
  全副武装一身黑。
  
  我在他往脸上戴口罩的时候把他扑到了床上。
  
  “走开。”杨致远冷声说。
  
  如果我还活着,一定会被他冷若冰霜的语气吓尿。
  
  可老子已经死了!
  
  老子力大无穷!
  
  老子天不怕地不怕!
  
  我死死压住他:“又想去抢银行?你要不要脸?”
  
  “兄弟们都在外面等我。”杨致远深深地皱起眉。
  
  “把他们都叫到屋里来,我要把你们这些反社会人渣全部杀光。”我恶狠狠地说。
  
  “别闹了。”杨致远语气稍微缓和了点,一副哄儿子的语气。
  
  我一拳揍上去:“把老子当什么了你!?"门铃响了起来。
  
  杨致远的兄弟已经等不及来敲门了。
  
  我撇下杨致远火速奔向门口。准备好狰狞的表情后,我猛地打开了门。
  
  门口站着的果然是上次那两个,他们看见我后身子一怔,然后不约而同尖叫起来,鬼哭狼嚎的撒丫子逃了。
  
  这才是人类见鬼后的正常反应嘛。
  
  杨致远你给我学着点。
  
  “估计他们再也不敢抢银行了。”我得意洋洋的冲杨致远笑。
  
  “白痴。”杨致远冷声说。我一脚踢翻了面前的鞋柜。
  
  日子一天天过。
  
  有一天。我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我虽然是鬼。但我摸得到东西啊。也就是说。我可以打电话报警呀!直接跟**说杨致远那个王八蛋就是上次抢银行事件的凶手不就结了!
  
  我高高兴兴的拿起杨致远家的电话。却发现电话线被剪了。
  
  “**冲杨致远吼道。“建议你亲自到**局举报。”杨致远说。
  
  “你以为我不敢!?”我怒气冲冲。
  
  话虽这么说,我看了看镜子里自己鬼气森森的脸和太阳穴上血淋淋的弹孔,叹了口气,然后一拳捣碎了镜子。
  
  作为一个鬼。
  
  我太没出息了。
  
  我陷入了深深的自我厌恶。痛定思痛,我决定不再坐以待毙,积极采取一些报复措施。
  
  杨致远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将冰凉的爪子伸进他的衣服里,被他一脚踹下了床。
  
  杨致远喝咖啡的时候,我说时迟那时快吐了口血在他杯子里,被他一杯子砸中了脑袋。
  
  杨致远看电视的时候,我一拳捣碎了电视屏幕,他沉默了几秒,无奈地开口:“你到底想怎么样?”
  
  “杀你。”这不是很明显的么。
  
  “那就来啊。”杨致远往沙发上一趟,冲我勾勾手。
  
  “不要脸。”我一脚踢翻了新茶几。
  
  我很忧愁。
  
  不知自己何时才能成佛。
  
  不如出门找找同类们。
  
  一起商量一下杀死杨致远的方法吧。
  
  于是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趁杨致远熟睡时,我出了门。
  
  我只能在晚上出门。
  
  鬼是不能见光的。
  
  出门后没多久就遇到了一个同类。
  
  是个身材很好的漂亮姐姐。胸口有碗大个口子。
  
  “我的心脏被学医的情敌拿手术刀割走了。”漂亮姐姐跟我解释道。
  
  我拍了拍她的肩表示同情。
  
  “情敌出国旅游去了,等她回来我就杀死她。”漂亮姐姐咬牙切齿道。
  
  “打算怎么杀呀?”我好奇地问。
  
  “她怎么杀我的,我就怎么杀她咯,以牙还牙嘛。”漂亮姐姐做出一个挖心脏的手势,“活生生把她的心脏挖出来,然后吃掉。”
  
  我嫌恶的皱眉:“你吃得下口吗?”
  
  “吃不下也得吃!不然难解心头之恨!”漂亮姐姐握拳。
  
  “说的也是。”我说。
  
  “你那位呢?”漂亮姐姐问。
  
  “我还没想好怎么杀他。”我为难的说。
  
  “要不要我帮你?”漂亮姐姐蠢蠢欲动道。
  
  我连忙阻止:“要自己亲手杀才有意义啦!”
  
  “我知道附近有个坟地,平常没人来往,很适合我们,陪我去那边玩玩吧?”漂亮姐姐说,“情敌三天后才回国,我实在没地方去,白天又不敢在大街上走,怕见光,很寂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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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应该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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