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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起诉苹果上海侵权案一审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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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下午消息,深圳唯冠起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案今日上午在浦东法院开庭第一次审理。此次庭审没有宣判,据相关人士称,法院要求唯冠苹果双方停止向媒体透露相关信息,浦东法院并未公布下次开庭、宣判的任何时间。

据悉,今日庭审现场首先进行的是唯冠起诉苹果侵害商标权的证据交换,双方律师出示了涉案的相应证据,并进行了质证。随后法院进行了两方面听证,唯冠方面申请在上海停售IPAD平板电脑,苹果方面申请终止审理。

此外,据相关人士透露,法院要求唯冠苹果双方停止向媒体透露相关信息,称将在充分听取并考虑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做出书面答复,但并未公布下次开庭、宣判的任何时间。

事件回放:

2000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深圳唯冠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

2009 年,苹果通过IP公司以3.5万英镑的价格购得台北唯冠的iPad全球商标。但因大陆iPad商标的所有权并不在台北唯冠,而是在深圳唯冠的手中。随着苹果iPad进军大陆市场,双方纠纷产生。

此外,2009年底以8大银行为代表组成的债权人会议决定对唯冠进行债务重组,和君创业公司担任了唯冠科技的债务重组顾问,2010年和君创业推动唯冠的8家债权银行联合起来向苹果公司索偿100 亿元人民币。

2011年12月5日,苹果公司诉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索要iPad内地商标权案一审判决,深圳市中院一审驳回苹果全部诉讼请求。

2012 年1月5日,苹果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2年2月14日,苹果发布公告称对香港法律对其支持。

2012年2月17日,唯冠方面召开新闻发布会否认苹果公告,并称将在海外发起针对苹果的相关诉讼。同日,顺电惠州家华店成为第一家被法院判定败诉的苹果经销商。

2012年2月20日,苹果新律师事务所向唯冠创始人杨荣山发送律师函。

2012年2月22日,深圳唯冠起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案正式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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