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气会现场
12月3日晚21点56分,成都市金牛区拆迁自焚事件初步调查处理情况新闻通气会正式召开。成都市金牛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陈麟主持新闻通气会。金牛区区长马旭和金牛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军坐在中间位置,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冯贵银在右边位置。
金牛区区长马旭在情况通报中说:“经过我区认真调查,初步认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成都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胡昌明所修建的位于金华村四组的房屋属违法建设,应当予以拆除。
2、胡昌明及部分唐、胡两家亲属在金牛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执行拆除违法建设的过程中,采取暴力手段予以阻挠,已涉嫌妨害公务犯罪,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等措施,是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
3、在金牛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唐福珍采取极端行为,导致严重烧伤,经医院全力救治,但终因伤势过重,不幸离世。对于一个生命的逝去我们深感惋惜。在积极做好善后工作的同时,我们对事发过程也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初步查明,在唐福珍往自己身上倾倒汽油直至引燃的过程中,现场指挥的有关人员判断不当、处置不力。对此,区政府已于昨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建议: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停职接受调查。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随着调查的深入开展,若发现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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