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国家海洋局对我国海域海岛进行了名称标准化处理。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
国家海洋局此次公布的钓鱼岛标准名称为“钓鱼岛”,汉语拼音为“Diàoyú Dǎo”,位置描述为“距温州市约356千米、福州市约385千米、基隆市约190千米”。
国家海洋局同时公布了龙头鱼岛、鲳鱼岛等其他70个钓鱼岛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汉语拼音和位置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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