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地铁 > 地铁资讯 > 上海地铁11号线男子乘自动扶梯被压折7根肋骨 > 正文

上海地铁11号线男子乘自动扶梯被压折7根肋骨

www.kooaoo.com地铁资讯
  晨报讯 罗先生在地铁站搭乘自动扶梯时,被前方摔倒的乘客压倒受伤,他遂将地铁运营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日前,嘉定区法院判决地铁运营公司担责八成,赔偿罗先生3.9万余元。   2011年6月的一天下午,罗先生在地铁11号线南翔站搭乘上行自动扶梯,前方的几名乘客突然摔倒,将他压倒在自动扶梯的台阶上。旁人见状,忙按下紧急按扭将自动扶梯停下。   地铁工作人员闻讯赶到现场,登记了受伤乘客的信息,对自动扶梯采取了停运措施,声称待查明事故真相后予以处理。罗先生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回家休息。   但当晚罗先生感觉胸部疼痛难忍,遂赶紧到医院治疗。经诊断,竟有7根肋骨骨折!罗先生认为自己受伤是自动扶梯所致,就与地铁运营公司交涉赔偿事宜。   而地铁运营公司辩称,当时包括罗先生在内的七八个人摔倒,是由于一名乘客饮酒后,在自动扶梯上失去重心摔倒引起的,肇事者在事后自行离去,地铁方并没有该名乘客的信息。而且,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事发的自动扶梯完好,没有故障,排除了设备本身造成人员摔伤的可能性,因此,不同意对罗先生进行赔偿。   法院认为地铁运营公司作为自动扶梯的管理者,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包括预防事故发生的义务和事故发生后积极救助、事故责任的调查、协助受害人确定具体侵权人等。   即使按照地铁运营公司的陈述来分析,事故是一名乘客酒后重心不稳导致,基于一个管理者对受害人负责的原则,理应收集证据,协助受害人确定实际侵权人,还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通知警方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由警方依职权调查事故真相。对于罗先生来说,事故发生后,他已经受伤,地铁方也已着手处理事故,出于对地铁方的信任,罗先生相信地铁方面会查清事故的责任者。   据此,法院酌情确定地铁运营公司对罗先生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偿共计3.9万余元。

1下一页

上海地铁11号线男子乘自动扶梯被压折7根肋骨

地铁资讯提供的上海地铁11号线男子乘自动扶梯被压折7根肋骨来自网络,若上海地铁11号线男子乘自动扶梯被压折7根肋骨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凡来源为“酷爱网”的稿件,均为独家版权所有,您可以复制、转载和传播,转载时内容中请做上我们的链接。

查看更多 >> 地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