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200余个会员企业的1000多个门店已从5月1日起试行《预付费消费卡合同示范文本》。从6月起,市民在这些门店购买预付卡时若遭遇拒签合同的情形,均可向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投诉。
近年来,美发美容行业推行的预付卡业务为顾客提供了一定便利,而且它的消费价格通常低于正常消费价格。但在实际经营中,一些商家却利用这一手段,采用不明告知等办法,限制消费者享受服务的权利,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商务委协同工商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了《上海市美发美容行业预付消费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于5月1日起试行。合同保护性条款规定:经营者关闭、转让、合并、搬迁门店的,应做好消费卡善后处理工作;消费卡过期后可以延期;消费卡可以挂失;消费者购卡后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价格保护等。此外,合同条款还规范了消费卡内余额不足支付当次消费的处理方式,并合理设定退卡的相关责任。
1下一页
国内资讯提供的5月1日起试行《预付费消费卡合同示范文本》来自网络,若5月1日起试行《预付费消费卡合同示范文本》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凡来源为“酷爱网”的稿件,均为独家版权所有,您可以复制、转载和传播,转载时内容中请做上我们的链接。
查看更多 >> 国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