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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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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两个男孩,这就注定了我的梦就如那未成熟的苹果,青而涩!
  
  (一)幸福的高三
  
  我十八岁那年读高三。那时的我喜欢看言情小说,深深地被故事中的主公的爱情故事吸引住了。我崇拜琼瑶,三毛,亦舒,我几乎读完了她们所有的作品。经常感动的我泪流满面。我为婉君的命运哭泣,为鬼丈夫的痴情感叹,读完那个“你是风儿我是沙的故事”,我几乎泣不成声了。我知道她们有的生活在台北,有的生活在香港,当时突然有了辍学去台北看琼瑶的大胆想法,但后来还是被班主任看出迹象,带同学追至火车站把我截了回来。为此我付出了被罚写检讨书,罚站,带家长来训话的惨重代价。
  
  那时的我,成绩一直是很好的,用班主任的话说就是:冲刺清华、北大是有希望的。可是,那时我偏偏脑子里想的是那些浪漫的爱情故事,我幻想着有一天,也会象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一样,邂逅一位白马王子。然而,我期待中的白马王子却一直迟迟没有出现。
  
  直到有一天。
  
  那天我偶尔路过篮球场,被一个高大、英武而矫健的身影吸引住了。他就是体育班的庄梦秋。当时他正带球突破,几个人的防守都没能防住他,一个三步上篮,又一个转身扣篮,那动作真的和乔丹有得一拼。
  
  我象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欣喜若狂,我苦苦等待的白马王子,不就生活在我的身边吗?以前那么长的时间怎么就没有发现呢?
  
  庄梦秋,身高一米八七,是校田径队的短跑明星,篮球队的绝对主力。有一双明亮且略带忧郁的眼睛,和琼遥笔下的“主人公男一号”
  
  长得很像(当然是我想象出来的)。你看人家这名字起的,庄梦秋,多富有诗意啊。梦秋梦秋,现在不正是秋天吗?
  
  从此,凡是有庄梦秋的比赛,我每次必去。我相信,凭着本姑娘的美丽,终究会俘获他的。
  
  终于有一天,在篮球场上的他,不经意的一眼,看到了场外的我。当时他盯了我大约三四秒钟。看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赢了。
  
  接下来的事情进展的非常的顺利。他在他的一帮队友的鼓动下,给我送花,还为我点歌,约我去河边散步,还为我写诗。那首小诗我至今还记得:
  
  《无题》
  
  我不敢看你的脸,
  
  便看你的脚。
  
  因为我知道,
  
  正是这双脚,
  
  载着你,
  
  越过千山万水,
  
  克服重重困难,
  
  直到和我相见。
  
  在那一个阶段,我感到我真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了。
  
  当然,期间班主任和好友们也曾多次劝我,要以学习为重。我也知道他们是为我好,可是,我已经不能自拔了。
  
  我知道,考清华北大是不可能的了。但是,凭着我的功底,考个一般的本科还是可以的。
  
  庄梦秋和我一样,本来考北体或上体是没问题的,但是现在看来也没什么希望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
  
  高考也在不经意间如期而至了。
  
  在等待高考成绩的那段日子里,我骗家长说和同学在县城打工,好赚点上大学的学费。其实那个同学就是庄梦秋。我们在他姐姐开的一个工厂里干点接待工作。空闲时间很多。我们经常一起出去玩。几乎把县城的每一个角落都玩遍了。
  
  高考成绩下来了,我被扬州师范大学录取了。而他,则被南京体育学院录取为篮球特长生。
  
  想想我们即将各奔东西,我们心中都很惆怅。终于在开学前的一个晚上,我们把我们的一切都奉献给了彼此。
  
  (二)大学惊变
  
  进入大学后,展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纷繁的,令我惊奇的新世界。
  
  大学里的楼房很多,社团很多,学习却很轻松。
  
  我漂亮的容貌和甜美的歌声,很快令我成为全校新生中的亮点。
  
  有很多男生企图跟和接近,他们为我送花,约我出去逛街,有的直接说喜欢我。但我心中早已为自己筑起了一道围城,我要为庄梦秋坚定地呆在围城里。我不能辜负梦秋,那个诗一般的大男孩。
  
  一开始,梦秋每天都会写信给我。他说,他要每天都会为我写一封信,让我每天都能收到他的信,读着他的心声。他甚至还童话般地想象,等我们结婚的时候,把这一封封的信叠起来,做我们的证婚人。我感动的流下了眼泪。
  
  我想,天气一天一天要变冷了,我的梦秋会不会冻着?
  
  于是,我买来了毛线,动手为他织毛衣。
  
  当然,我可以为他买一件,可是,我认为,还是亲手为他织的好。
  
  我要他穿着我亲手为他织的毛衣,能时刻想到我。
  
  于是,经过十多天的挑灯夜战,一件米黄色的毛衣织好了,第二天一早我就寄给了他。
  
  他回信告诉我,那件毛衣他穿得正合适。还说他会一直穿着那件毛衣的。
  
  可是两个月后,他的来信慢慢地变少了,他解释说,训练很紧,他要代表学校参加南京市的高校篮球比赛。
  
  我当然能理解,好男儿志在四方,男儿就应该以事业为重,不能贪恋儿女私情。我给他支持,告诉他,“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有一天,我突然收到了闺密的一封信。她也在南体,和梦秋是同一年入学的。
  
  闺密很含蓄地告诉我,庄梦秋现在和系主任的女儿走得很近。
  
  看完这封信,我惊的半天没说出话来。
  
  我的梦秋会这么快地就喜欢别人吗?
  
  他说过他会永远爱我的啊。
  
  我决定偷偷地去看他一次。
  
  那是一个下着小雨的周末,我乘车去了南京,到了他的学校。
  
  很容易打听到了他的宿舍号。
  
  在上楼梯的时候,我的心情很复杂,很象古人说的“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由于是周末,可能学生们都去玩了,整个宿舍楼显得很安静。
  
  到了他的宿舍前,我一下子惊呆了。
  
  透过窗玻璃,我忽然看到一对拥抱的身影。一个是身穿粉红色的风衣,而那个拥她入怀的男人,正穿着一件米黄色的毛衣,那件我亲手织了十多天的毛衣。
  
  时间仿佛凝固不前了。我的世界瞬时一片漆黑。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下楼的,我也不知道我是如何回到扬州的,我只知道我在床上躺了三天。
  
  在那三天里,我不吃不喝,也没有去上课。
  
  我在想我的事情。我想了很多很多。
  
  最后我决定,忘了他。
  
  我要学会坚强。
  
  于是,第四天我起床了,我象往常一样和同学们说笑,上课,学习。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那些强作笑颜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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