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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中小学生就医学籍卡和社保卡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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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高中学生将免费获得上海市电子学生证。根据计划,从本学期基础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高中一年级)停止申领原上海市中小学社保(学籍管理)卡(以下简称“学籍卡”),小学二年级至五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学生原申领的学籍卡社保功能仍保留,学籍功能不再保留。   由于原学籍卡是符合条件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就医凭证,学籍管理卡和社会保障卡分离后,中小学生如何就医成为家长关心的问题。市教委、市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保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昨日联合发出通知,对此作出解答。   小学一年级学生可持在幼儿园阶段申领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无照片,以下简称“儿童卡”)或《上海市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作为就医凭证。   小学二年级至高三年级学生可持原学籍卡或儿童卡作为就医凭证。其中初中六年级(预备班年级)可持原小学阶段申领的学籍卡作为就医凭证,高一年级可持原初中阶段申领的学籍卡作为就医凭证。   原儿童卡、学籍卡在有效期内,学生在本市范围内学籍变动(转学、升学、留级、休学等)的,其社保功能继续有效。   原儿童卡、学籍卡遗失或损坏,属于本市户籍的学生,可前往就近的社保卡补换卡网点补换;属于非本市户籍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学生,可前往就近的医保经办部门补换医保卡。   对于从未申领过儿童卡、学籍卡的学生,属于本市户籍的,可前往就近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领上海市社会保障卡;属于非本市户籍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学生,可前往就近的医保部门申领医保卡。(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陆梓华)   >>咨询热线   市教委:25653577(工作日8:00至22:00)   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962222(全年全天24小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保办):962218(全年全天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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